男方被刑事拘留,女方如何离婚
男方被刑事拘留,女方如何离婚,离婚相信是大家都不想遇到的,美好的婚姻生活是大家都很向往的,如何经营好婚姻也是很重要的,下面带大家了解一下男方被刑事拘留,女方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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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男方被刑事拘留,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种方式是可以直接协商解决,自己签订离婚协议,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种方式都是可以离婚的,如果觉得自己和对方没有感情了,选择离婚也是非常不错的,这样对于自己和另一半来说都是非常好的'。
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能够让自己每天拥有好的心情也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情,有这种想法就要抓紧时间去行动,不要再浪费自己的青春了。
男方刑事拘留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但最好等案件移送到法院以后再起诉离婚,因为再刑事拘留期间、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法院承办离婚案件的法官是无法见到被告方的,被告方也是无法应诉的。案件只能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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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被刑事拘留女方如何离婚
男方被刑事拘留,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男方被判刑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起诉离婚的。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共同财产均分。共同债务均摊。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三、协议离婚的流程
1、双方先协商好,达成共识,最好包括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3、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并且会询问相关情况,如实回答即可。
4、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当场登记,宣读离婚宣言,领取离婚证。离婚完成。
根据上述阐述,当夫妻双方就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由法院来判决离婚,所以男方被刑事拘留也是可以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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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被刑事拘留期间,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可以。
1、因为夫妻的一方人身不自由,不能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所以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会依法做出离婚的判决;
3、法律依据:《婚姻法》(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