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推行生活垃圾按量收费

时间:2024-02-27 23:29:06
我国将推行生活垃圾按量收费

我国将推行生活垃圾按量收费

我国将推行生活垃圾按量收费,随着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呈快速增加趋势。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需要配套的收运能力和末端处置能力,我国将推行生活垃圾按量收费。

  我国将推行生活垃圾按量收费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健全价格收费制度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探索居民用户按量收费。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定额征收。早在2018年,国家已明确提出垃圾计量收费。国家发改委相关意见提出,要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教授表示,具体技术并不难,但整个计量收费制度很复杂,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认真研究,并规范地去做,原则就是反映社会成本。

目前大多数城市为定额征收 国家层面已提出计量收费、差别化收费

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尝试垃圾收费;2002年,四部委出台《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国内全面开征垃圾处理费。该通知要求,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之后,各地陆续颁布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收费政策。

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垃圾处理费正式入法。该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2018年,国家层面首次明确提出垃圾计量收费模式。当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针对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鼓励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运营,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环节,实行双方协商定价。

对于“差别化收费”,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曾在发改委的发布会上解释,具体来说,就是对分类投放垃圾的,可以适当实行低一些的收费标准,对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实行高一些的收费标准。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定额征收。2021年12月30日,发改委发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版)》,目录清单中涉及22个省份的生活垃圾收费情况。其中,广东省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最高可达21元/户·月,湖南省则随水费计征,每立方米0.25~0.4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2020年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研究及建议》介绍,在36个大中城市中,除沈阳、宁波和上海外,33个城市制定了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其中,长沙、海口和乌鲁木齐为水消费系数法随水计征,深圳为按排污水量计征,其他28个城市为按户或按人计征。

△ 我国部分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

至于收费方式,该文介绍,主要是上门收取和委托代收,采取委托代收的,一般为委托居委会、物业公司代收,委托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代收代缴,或与水费、燃气费等公用事业费用联合收取等。

该文指出,由于垃圾处理费征收率普遍偏低、征收标准与处理成本相差较大等原因,收取的垃圾处理费难以覆盖支出,在36个大中城市中,除上海外,普遍反映收支不平衡、财政补贴压力较大。

各地探索:试点计量和差别化收费,多扔垃圾多缴钱

实际上,各地方政府已在探索居民生活垃圾计量收费的政策。

北京市在2012年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就明确了居民“多扔垃圾多收费、分类垃圾少付费”,但具体付费办法还需由市政府再行制定。

2021年4月,浙江省乐清市政府发文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对居民用户探索实行计量收费,其中不具备计量条件的,收费标准为常住人员每户每月8元,暂住人员每户每月6元;具备计量条件的,按垃圾产生量计量收费,收费标准为60元/吨。对低收入群体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2021年10月,湖北省出台的《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混合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当明显高于分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2019年10月一篇文章介绍,深圳市在龙华区和大鹏新区选取物业小区和商业区,开展垃圾处理按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试点工作。

2020年9月1日起新实施《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则授权市政府逐步建立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收费制度。为了配合此项制度,该条例还提出,探索生活垃圾使用专用垃圾袋投放。

专家建议:结合现行垃圾分类制度,动态调整费率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教授表示,具体技术并不难,但整个计量收费制度很复杂,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认真研究,并规范地去做,原则就是反映社会成本。现在,给垃圾桶装芯片,按照体积计费,数据自动上传系统,已不存在技术难度,芯片价格也不高。

宋国君团队曾做过测算,北京市生活垃圾全生命周期的成本,从社区出来一直到安全处置,包括健康损失、环境影响、运输成本、处置成本等,高达约1500元/吨。

宋国君认为,要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收费。让市场参与进来,才能保证生活垃圾管理的成本是真实的。让排放者承担成本,才能刺激垃圾减量,生活垃圾管理的社会成本才能大大降低。

宋国君还表示,要结合现在的垃圾分类制度,不同的类别收取不同的费率。其他垃圾费率更高,那么采用不可回收包装的商品就更不受欢迎。对于厨余垃圾,也不能简单执行一个统一的价位,要分成生厨余、熟厨余等,有的非但不用处理收费,反而是可以收购的。

“费率定完之后还需要动态调整,不同的城市也不一样,需要各自出台规定。”宋国君说。

宋国君还介绍说,在资金制度安排上,还有很多考虑。例如,要补贴废塑料回收,促进回收加工,因为实际上焚烧的社会成本更高;废塑料等可回收物的制成品,要进行政府采购和补贴;要考虑由于其他垃圾量减少,垃圾场填埋场的收益减少。除此之外 ……此处隐藏1147个字……体系,总不能像垃圾分类那样,让居委会雇人在垃圾桶边监督吧。”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垃圾处理的`经营管理方式较为混乱,市政、环卫等行政事业单位直接负责、委托企业运营、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并行,没有统一的治理标准。正因为此,各地配套设施、管理方式、市场状况不一,就需要因地制宜推进差别化收费。

2018年,国家发改委提出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2020年,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研究及建议》显示,除沈阳、宁波和上海,33个城市制定了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长沙、海口和乌鲁木齐为水消费系数法随水计征,深圳为按排污水量计征,其他28个城市为按户或按人计征。

虽然我国大多数城市现行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定额征收,但各地征收部门与方法并不统一。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蒋建国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的地区由县级或区级税务部门收取,有的则是由税务部门委托天然气、自来水等企业及财政等部门或单位代收,代收部门收取一定费用。”

“深圳市由城市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征收垃圾处理费,各区城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或其他单位代收;广州市将垃圾处理费与环境卫生清洁服务费一并收取;北京市对居民与非居民垃圾区别收费,非居民单位按照厨余垃圾运输量和政府定价,向运输单位缴纳厨余垃圾处理费。”蒋建国举例。

制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

“给垃圾桶装芯片、按照体积计费、数据自动上传系统等操作已不存在技术难点,芯片价格也不高,但整个计量收费制度很复杂。”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表示。

根据宋国君团队的测算,北京市生活垃圾全生命周期的成本,从社区出来一直到安全处置,包括健康损失、环境影响、运输成本、处置成本等,高达约1500元/吨。

成本虽高,但城市生活垃圾也是珍贵的资源。“例如,垃圾降解的过程中可以产生沼气,沼气是生物发电的代表性资源。”受访的业内人士打了个比方,“假如整个环节是一座金矿,那么大部分的产值都来自后端垃圾处理。

垃圾按量收费标准如何核定?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与不可回收物,处理的成本与方式大相径庭。那么,收费模式是否也应该存在差别?

“生活垃圾差异化收费,是为了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和源头减量率,因此应该根据不同垃圾的特点与后续处理回收方式,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蒋建国认为需要分类探讨。

“可回收垃圾价值高,应以提高回收率为目标,根据分类效果免收垃圾费,甚至根据市场价予以一定补贴;厨余垃圾以源头减量为目标,设定基准数量,分阶段按计量单位收费,在基准数量以内设定较低的收费标准,满足居民正常生活需要,基准数量以上的实行高收费,达到减量化的目的;不可回收垃圾以源头减量为目标,按计量单位收费,收费标准应设置为所有垃圾中最高。”蒋建国说。

在受访专家看来,还是要以模式创新撬动制度改革,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比如,芬兰实行差异化垃圾分类收费。垃圾处理费用根据每个用户垃圾箱容量大小和倾倒次数确定,并且分类过的垃圾收费相对便宜,如生物垃圾费用比混合垃圾低40%。瑞典制定了产品包装押金回收制度。消费者需支付饮料价格及饮料瓶押金,在将废弃饮料瓶投进专用回收站后获得印有回收金额的小票,下次购物时就可凭小票直接抵扣货款,提高了饮料包装的回收率。

健全市场化收费机制

“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前提是城市具备完善的垃圾分类模式。这样制度成本较低,同时也能让企业参与进来。”吴瑾琪向中国城市报记者表示。

《意见》为垃圾处理收费模式开出一剂“市场化”的药方。其中提出,对市场化发展比较成熟、通过市场能够调节价费的细分领域,按照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和收费标准。对市场化发展不够充分、依靠市场暂时难以充分调节价费的细分领域,兼顾环境基础设施的公益属性,按照覆盖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完善价格和收费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马本认为,通过健全价格和收费制度,以及配套的支持政策,可以为市场化主体提供稳定的资金流预期,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那么,目前我国垃圾处理的市场化程度如何?

垃圾产业链由前端垃圾分类回收、中端垃圾转运、后端垃圾处理组成。“垃圾处理业划片经营,基本上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企业,中小型民营企业在中前端转运环节参与较多,后端基本是一些大型的国企、央企,有集中处理的能力。现在的趋势是垃圾后端的大型企业正往中前端产业链覆盖,因为垃圾转运本身壁垒不高,存在市场化竞争的空间。”相关业内人士告诉中国城市报记者。

与此同时,受访专家提醒,随着对生活垃圾管理要求及环境污染防治标准的提高,生活垃圾产生、收运及处理处置全过程的成本也会继续增加。从资源角度来说,生活垃圾收费是为了有效提高可回收垃圾的利用效率,并在源头上降低垃圾产生量。市场化可解决部分成本,并不能完全实现收入大于支出。

“建立健全垃圾收费制度,政府是核心,居民是主体。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继续提高管理水平、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技术研发,让人民群众进一步树立起垃圾分类意识,实现更高效的资源化利用。”蒋建国建议。

激励居民参与垃圾治理

垃圾分类计量收费可重点在哪些城市推行?

蒋建国认为,可在垃圾分类推广较早、发展较成熟的地方率先推行。这些城市具有良好的垃圾分类基础,居民们具有较好的分类意识和习惯,推行垃圾分类计量收费更可行。

当前,很多人已经意识到,生活垃圾按量收费的目的不在于收费,而在于促进垃圾的分类减量,并以此来倡导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理念。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需要居民的广泛参与。吴瑾琪认为:“老百姓对收费机制的接受度不高,推行奖励机制效果会更明显。因此,在社区宣传的时候,是不是可以采取一些奖励刺激手段?”

对此,蒋建国提出了近期与远期规划目标。

在规划近期,可选取试点小区,由物业或街道管理并实施,按整个小区的总量计重或计桶收费,按月结算,由物业根据实际情况向居民收取费用。

在规划远期,推行按户计袋或者计桶等按量收费方法,按时间划分多个阶段逐步落地:首先,在宣传组织阶段,维持原有收费方式不变,定期向每户赠送特制分类垃圾袋,宣传垃圾分类收费政策;其次,要求定时定点投放,相关部门确定各地段垃圾投放时间和地点,维持原有收费方式不变,继续定期向每户赠送特制分类垃圾袋;第三,由居民按实际垃圾产生量在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特制分类垃圾袋,维持原有收费方式不变,购买垃圾袋后返还所缴垃圾处理费和卫生清洁费;第四,安排专人监督和统计,对垃圾分类准确、减量效果明显的家庭赠送特制分类垃圾袋进行奖励,对做得不好的家庭予以惩罚;最后,逐步实现垃圾计量收费常态化,并加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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